兒當車手 房遭查封 父為保屋 連帶賠逾198萬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洪姓男子在未成年時當詐騙集團車手,與其他共犯騙走廖姓被害人約二百萬元,法院判決洪男與共犯須負連帶賠償責任,被害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洪男的父親名下房產遭到查封,洪父為求保住房子,不得不代替兒子先將共約一九八萬餘元全部清償,再向其他共犯及其家長追償各自應分擔的金額。 8…
彰化縣洪姓男子當車手,法院判決與共犯須負連帶賠償責任,被害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洪男父親名下房產遭查封,洪父為求保住房子,不得不代替兒子將共約一九八萬餘元全部清償。(記者陳冠備攝)
彰化縣洪姓男子在未成年時當詐騙集團車手,與其他共犯騙走廖姓被害人約二百萬元,法院判決洪男與共犯須負連帶賠償責任,被害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洪男的父親名下房產遭到查封,洪父為求保住房子,不得不代替兒子先將共約一九八萬餘元全部清償,再向其他共犯及其家長追償各自應分擔的金額。
判決書指出,二〇二〇年間,尚未成年的洪男與其他七人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騙走廖姓女子二〇三萬餘元;刑事部分,已成年車手被判處一年不等徒刑,未成年則由少年法庭審理,民事部分,廖女將求償金額縮減為一九六萬餘元,高雄地院判決八名車手應負連帶賠償責任,當時未成年的洪男則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共同負擔賠償義務。
為追討受騙損失,廖女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直接查封洪男父親名下的房地產,洪父面臨房子不保,於二〇二五年四月代兒子及其他連帶債務人,向廖女清償及含執行費用在內的一九八萬餘元,總算保住棲身之所。
洪父對此相當無奈,但他並未因此認賠。他向彰化地方法院提起「清償債務」民事訴訟,主張自己已代全體債務人(八名車手)清償對廖女的損害,其他共犯也「同免責任」,亦即洪父一人清償,另七人債務也一同免除,他依法可向其他債務人追討各自應分擔的部分。
洪父已向其中一人請求返還應負擔的八分之一,金額為廿四萬餘元,法官判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本文由石傳媒 AI 根據原始報導翻譯改寫,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原文為準。
前往「自由時報」閱讀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