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法院將於7月9日裁定4000億泰銖借款法令
Court to rule on July 9 on B400bn borrowing decree

泰國憲法法院宣布將於7月9日對政府4000億泰銖緊急借款法令進行裁定,反對派認為當前情況不符合緊急狀態的標準。
泰國憲法法院近日表示,將於7月9日對政府提出的4000億泰銖緊急借款法令進行裁定。該法令於5月5日獲得內閣批准,目的是為了應對因中東戰爭引發的生活成本壓力,並支持可再生能源的轉型。
反對派人民黨已依據憲法第172條要求法院對該法令進行審查,並主張當前情況並不符合使用緊急法令所需的「迫切且不可避免的必要性」。他們還指出,關於能源轉型支出的具體細節過於模糊,應該受到立法機構的適當審查。
財政部長艾克尼提(Ekniti Nitithanprapas)強調,這筆借款是必要的,因為高能源價格影響到每個人。目前泰國的公共債務約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66.4%,低於法定上限70%,這筆新借款不會違反該限制。
然而,泰國銀行官員及獨立經濟學家警告,這筆借款可能會顯著降低政府應對未來經濟衝擊的能力。此外,對於直接的短期現金補助是否能有效解決經濟結構性問題也存在質疑。
泰國總理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則表示,這筆借款是推動國家發展和防止經濟衰退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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