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內閣通過外國人驅逐新規定
Deportation rule receives cabinet nod
(大約 4 小時前)

泰國內閣近日批准首部針對外國人驅逐的正式規範,旨在加速處理違反移民及刑事法律的外國人。新規定明確列出六項可驅逐的罪行類別。
泰國內閣於近日通過了首部針對外國人驅逐的正式規範,此舉旨在加速驅逐違反移民及刑事法律的外國人。政府發言人拉查達(Rachada Dhnadirek)表示,此項規範由副總理帕孔(Pakorn Nilprapunt)提議,並獲得內閣的支持。
新規定明確列出了六項可驅逐的罪行,包括非法入境或居留、非法工作、違反外商經營法、偽造官方文件、犯下可處三年或以上監禁的罪行,以及作為上述罪行的組織者、煽動者或共犯。這些規範的制定旨在維護公共秩序與道德。
此次內閣決議是在6月16日作出的,當時已指派帕孔協調相關機構,修訂移民相關法律及程序,以加速處理違法入境或犯罪的外國人。過去泰國缺乏統一的驅逐程序,導致處理效率低下,需多個機構逐案協調。
新規定的實施將有助於建立標準化的驅逐程序,提升驅逐的效率與速度,進而改善泰國的移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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