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政府針對不良承包商加強監管
Govt targets rogue project contractors
(大約 1 週前)

泰國內閣批准草案,將對造成公共工程重大損害的承包商進行黑名單管理,禁止其參與政府合約,最長可達十年。
泰國內閣近日批准了一項草案,旨在加強對政府承包商的監管。根據這項新規定,對於在公共工程中造成重大損害的公司,將被視為「放棄合約者」,並禁止其在未來兩到十年內參與政府投標或簽訂合約。
政府發言人拉查達(Rachada Dhnadirek)表示,此項草案是由財政部提出,目的是提升公共採購標準,加強承包商的責任,並更好地保護公共安全。這項規定的制定,主要是針對近期多起承包商在國家建設項目中造成的重大損害事件。
在某些情況下,政府機構未能終止合約或將承包商正式列入黑名單,導致同樣的公司繼續競標公共項目。政府指出,2017年通過的公共採購與供應管理法未能充分應對這類情況。
根據新規定,任何在政府建設項目中因不當行為或疏忽而導致公共生命或財產面臨危險的承包商,將被認定為放棄合約。一旦財政部常秘書發布黑名單命令,該公司或個人將在兩到十年間禁止向任何政府機構提交投標或簽訂合約。
本文由石傳媒 AI 根據原始報導翻譯改寫,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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