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針對大麻業務違規訂定處罰指引
Penalty guidelines set for cannabis business offences

泰國傳統與替代醫學部發布新指引,對未遵守大麻業務規範的商家實施許可證暫停或撤銷處罰,旨在統一執法標準。
泰國傳統與替代醫學部近日公布針對大麻業務的處罰指引,明確規定如商家未依規定提交報告或違反相關規範,將面臨許可證的暫停或撤銷。這些執法指引是根據公共衛生部的控制草藥產品(大麻)公告制定的,旨在為執法機關及大麻業者提供一致的執法框架。
根據新規定,若業者未能維持或提交PorThor 27表格(報告大麻來源及庫存量)及PorThor 28表格(記錄大麻使用情況),將面臨最多30天的許可證暫停。此外,若未提交完整的每月報告,亦會受到相同處罰。
對於銷售或出口未經良好農業及採集實踐(GACP)認證的受控產品、未在商業場所展示許可證或未提供數位檢查的業者,將面臨更嚴重的處罰。若業者未通知當局出口詳情或未持有醫生簽發的PorThor 33表格進行銷售,許可證暫停時間可延長至90天。
此外,若業者提供虛假資訊、將大麻銷售給弱勢群體、允許現場消費、在線銷售或在禁止地區經營,將面臨撤銷許可證的處罰。弱勢群體包括20歲以下者、學生、孕婦及哺乳期婦女,而禁止經營的地點則包括寺廟、宿舍及公共公園。
若業者因多次違規而被暫停許可證,暫停期間將合併計算,但不得超過90天。若再次違規,將面臨更嚴厲的處罰,重複相同類型的違規行為將立即撤銷許可證。
資料來源:Bangkok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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