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擴大28座地區機場土地租約至30年
Small airport land leases extended

泰國政府決定將28座地區機場的商業土地租約延長至最多30年,以吸引私人投資並增加機場營運收入。此舉旨在將機場發展為區域交通、旅遊及商業中心。
泰國政府近日宣布,將28座地區機場的商業土地租約延長至最多30年,這項措施旨在吸引私人投資,並提升機場的營運收入。副政府發言人拉莉達·佩斯維瓦塔娜表示,這項計畫是擴大機場功能的一部分,目標是將機場從單純的航空服務轉型為區域交通、旅遊及商業樞紐。
交通部與機場管理局(DoA)正在積極推動增加地區機場的收入,除了航空業務外,還包括非航空業務。這些機構也在與國內外航空公司合作,促進新的國內、跨區及國際航線,以改善連接性並支持周邊地區的經濟活動。
為了支持投資,交通部推動改革,放寬了限制機場土地商業發展的行政規定。這導致機場管理局與財政部簽署了一項諒解備忘錄,賦予該機構更大的權限來管理機場內外的國有土地。根據協議,機場管理局可以直接與私人投資者簽署租約及公私合營合同,項目金額可達5億泰銖。
這項協議也大幅延長了租約期限,過去最多僅限於三年,現在可根據長期投資的需求,將機場內的土地租約延長至10年,而機場邊界外的土地則可租用20至30年,具體取決於區域大小及業務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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